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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低温试验箱,高低温循环试验箱规范的操作流程

  • 发布日期:2015-11-07      浏览次数:1533

    • 一、试验准备
      1.实验室据【试验委托单】抽取规定比例产品作为试验样本。
      2.室内温度:15~35℃,相对湿度:不大于85%R.H。
      3.检查试验设备完好状态,确认设备正常
      4.确认试件为非“易爆、可易燃或高腐蚀"物质。
      二、高低温试验箱试验操作步骤
      1.高温试验
      2.打开总电源开关
      3.将样件摆放在试验箱内,产品相互之间不得接触;关闭试验箱门。
      4.打开温度控制仪,按规定的要求设定温度,操作方法如下:(按“设定"按钮,设置需要试验的温度和斜率,如果需要湿度,则相同操作。)
      5.按运转按钮
      6.做完高温试验后,再次按下运转按钮,则高低温箱停止工作,待自然降温0.5h~1h 后,取出样件。
      7.取出的样件放置空气中,自然冷却1h~2h后,观察样件表面变化情况,并记录在【高低温试验报告】中。
      8.在试验过程中,如需观察样件状态时,打开试验箱照明灯开关即可,但不能长时间按下
      9.低温试验(做完高温试验后,必须自然降温0.5h~1h 后,再做制冷试验)。
      10.打开总电源开关。
      11.将样件摆放在试验箱内,产品相互之间不得接触;关闭试验箱门。
      12.按温度控制开关打开温度控制仪,按上述操作温度控制仪方法按规定的要求设定温度。
      13.按运转按钮,低温试验开始。
      14.完成低温运行后,按停止按钮,待自然降温0.5h~1h 后,取出样件。
      15.把取出的样件放置空气中1h~2h后,观察样件表面的变化情况,根据试验要求填写【高低温试验报废】。
      三、高低温试验箱注意事项
      1.本设备仅适合高温+150℃,低温-40℃范围内的产品试验。
      2.禁止易爆、易燃及高腐蚀物质的试验。
      3.本机工作于0℃以下时,应避免打开箱门,否则造成箱内蒸发器等部位产生结霜结冰,降低本机使用效率。
      4.试验中,除非必要切勿打开箱盖,否则可能会引起人身伤害、系统误动作,可能会导致系统
      PID误解,触发超温保护。

    沪公网安备 31011602001169号